复旦大学北京校友会校友活动声明
随着校友会分会、联谊会、兴趣小组越来越多,校友们接到的校友活动通知也会越来越多。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大家,以便校友们自行掌握是否参加,了解有可能涉及到的问题及权责:
一、活动通知方式
目前校友总会发出活动通知,均通过校友会永久官方信箱fdbjxyh@vip.163.com或fdbjxyh2011@vip.163.com发出网上通知,或由秘书处工作人员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这些通知属于经过校友会领导批准的会务活动。
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和校友会章程等,凡各分支机构、兴趣小组或个人,如以校友会名义(包括以分会、联谊会、兴趣小组等名义)发出活动通知,或以校友会代表的身份参加有关活动,须征得校友会的同意。其具体报备程序为:向fdbjxyh@vip.163.com或fdbjxyh2011@vip.163.com发送活动报告,写明具体的活动内容、时间与地点;在征得校友会同意后方可以校友会名义举办或参予。
二、与校友会活动(包括分会、联谊会、兴趣小组等举办的活动)有关的事项:
1、校友活动的发起人和组织者对任何活动参与者都不具备强制力,所有参加活动的校友或非校友均为得到活动信息后主动自愿选择参加,需自行承担相关的风险和义务。
2、活动发起人和组织者在活动的筹备阶段,搜集整理活动所需信息、制定撰写活动方案等,付出了义务劳动。一旦活动举办,希望校友们多付出自己的爱心、知识、特长和其他资源,共同保证活动的顺利、圆满。
3、任何活动都有可能存在意外风险,特别是户外活动。校友们及带领去参加活动的校友亲朋,需确认能对自己的参与行为负责并有能力承担可能的风险。所有活动参与者,报名时均将被视为已经明细自己的风险和愿意自行承担相关的风险。